市水利渔业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零事故、零伤亡”为总体目标,重点强化四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无缝隙、全覆盖。
二、强化监管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局属单位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分管领导落实好 “每月一次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一次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落实,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业务工作中。
三、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水利厅、海洋渔业厅和市安委会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四、强化考核制度。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统一部署,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建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依次作为评定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好坏、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