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渔业行业精神,按照“对照标准查摆问题,制定措施着力整改”要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为民务实,为推进全市现代水利示范市建设贡献力量。为此,郑重承诺,坚决做到:
1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2 、严格按照渔业项目的立项程序,组织申报项目,杜绝人情项目和资金分配上的不正之风。
3 、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知悉、掌握的内幕信息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水利渔业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政府采购、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利益。
4 、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 强化服务意识, 狠抓工作业绩。
5 、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杜绝侵占公共财物行为;不违反有关规定多占住房或者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6 、认真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餐禁酒规定。
7 、广泛征求基层建议、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不做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事,不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