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双争为民实践活动”要求,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能力,争创“十佳五型机关”,争创“百佳履职科(室)”,水资源科做出以下承诺:
一、强化实践,优化服务。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提供服务上,以群众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沉到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标准,优化服务方式。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取水许可审批、新改扩建排污口审核,做到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申请格式文本等内容公开。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及有关准备材料。不属于首问人业务范围的事项,告知办理单位及办理人。
四、实行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和执法责任监督制。严禁服务态度差、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杜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违章办事等行为。
水资源科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接受领导、同志们和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