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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四型”小流域建设标准和泰安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际,我市于 2013年对 6个县(市、区)和泰山景区的“四型”小流域建设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摸清了全市“四型”小流域建设基础,并于今年制定了《泰安市“四型”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水利系统按照“集中连片、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培植典型”的原则,认真规划、组织好“四型”小流域建设工作。
一、建设任务。 十二五期间,建设 4-6条“四型”小流域,引导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向,提高整体治理水平,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饮水安全、发展特色经济、减轻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较好治理;村容村貌大幅度改善;村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遵循原则。 一是以民为本,统筹兼顾原则。二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三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原则。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五是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原则。
三、工作步骤。 首先研究制定适合泰安市实际的“四型”小流域建设标准。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中央、省、市级重点投资、全面提升治理标准。第三,进行市级“四型”小流域评定命名。对符合条件的小流域,由市水利和渔业局组织专家,依据“四型”小流域建设标准进行评定、命名。同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模式,辐射带动全市小流域建设工作开展。 (水保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