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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作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 日期:2016-09-14 02:09:00
 泰水字〔201641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

近期,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建水利工程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利部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16]28 号) ,山东省水利厅随后以鲁水建函字[2016]81号文予以转发。现将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紧急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局机关有关科室站、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各自直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市、区)水利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指导,在抓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的同时,绝不可放松农田水利工程、人饮工程、引调提水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一定要全覆盖完成本级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要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 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

按照省级对市级、县级, 市级对县级的抽查要求,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于9 1 日至 15 日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排序。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赋分表(见水利部紧急通知的附件 1)进行自查自纠和抽查,各县(市、区)水利局将抽查统计表(见水利部紧急通知的附件 2)于 9 14日报市局安办。

 

附件: 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16]28 号)

2、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鲁水建函字[2016]81号)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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