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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雨水收集利用)

作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 日期:2018-01-16 09:01:00
 市住建局:

王景霞委员泰安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做好城市雨水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进程的建议》(第22号)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规划,做好雨洪资源开发利用

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在抓好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有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雨洪资源利用和水系连通工程。面对我市水安全问题日趋复杂的严峻形势,面对区域内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面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利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的挑战,科学编制我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把项目做实、做细,以项目建设落实新时期国家治水方略,以项目建设引领全局工作,做到顶层设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一是研究加强雨洪资源利用,以新建山丘区水库、地下水库、平原水库、河道拦蓄工程以及实施雨洪资源调配、水库湖泊增容等为重点,系统推进雨洪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大汶河及其支流的雨洪资源拦蓄利用。二是开展《泰安市水利发展改革“十三五”规划》、《泰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贯彻落实我市的水利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实行节水优先战略,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目标任务、建设方案、制度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措施等内容做详尽的规划,为我市“十三五”人人节水工作奠定技术基础。三是编制《泰安市供水水源保障方案》、《泰安市供水水源优化调度预案》及节水限水政策。

二、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不断促进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大行政、宣传手段促进节约用水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市场、经济手段的独特有效作用,通过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一是提高了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价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杠杆,在水资源节约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积极与物价、财政等部门多次联系,协调省有关部门将我市水资源费征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地表水征收标准由0.3/m3提高到0.4/m3;地下水用于公共供水的由0.65/m3提高到1.5/m3,地下水用于自备供水的,按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外不同,分别提高到1.7/m31.6/m3,泰城范围内自备井由1.5/m3提高到2/m3;特种行业(洗车、洗浴、滑雪场、水上娱乐等)取用地表水的标准为0.8/m3,取用地下水的标准为3.2/m3;在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按前述标准的两倍征收。新标准已于2015101日起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用水单位的生产运营成本,促使各用水单位不得不在节水上狠下功夫,客观上促进了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二是完成阶梯水价制定工作。联合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了泰城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行三级阶梯水价,以每户4口人、每年144m3用水为基数,基本水价为1.8/m3;二级水量为144-240 m3,对应阶梯水价为2.7/m3;三级水量为240m3以上,对应阶梯水价为5.4/m3。三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在具体征收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司法强制等多种手段依法催收,确保了水资源费计量征收到位,达到了以收费促节水的目的。

三、严格地下水管理保护,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特别是对城区自备井,每年都联合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进行摸底排查、综合整治。一是自来水管网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井,对水质无特殊要求一律接通自来水;对持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用水单位,只要位于自来水管网内且水压满足生产生活要求,也一律要求接通自来水。自2009年以来,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电力学校、泰安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等用水大户都接通了自来水,现在泰城范围内持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用水量每天不足1m3。二是继续封停非法自备井。每年都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其中2015年联合开展了深化城区水资源管理和落实城市排水许可制度联合整治行动,对城区110家单位的取、排水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28家单位的远程监控设施进行巡查,签订保护协议;2016年联合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及泰山区、岱岳区水务局开展了封停城区自备井整治行动,全年共封停自备井43眼。三是持续推进水资源在线监控建设。近年来,先后完成了两期地下水量、两期地下水位远程监控系统,共建设157处地下水位、106个单位水量监测点,基本实现了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水量、水位双控制,为取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管理保护提供了及时可靠的依据,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在市财政局、排水处也设有监控平台,都可以实时在线观测自备井水量。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

节约用水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变革,既是生产关系的改革,也是居民生活习惯、消费理念、思想观念的革命,因此节约用水工作必须以广泛的舆论宣传作为保障。为此我们首先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节水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其次,我们以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水法规和节水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倡导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注重向所有水资源消费企业、法人、自然人、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及其对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企业和单位做起的节水意识。

五、强化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定期与发改、环保等部门联系对接,筛选并督促项目业主开展水资源论证,对不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论证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审批取水许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把关;坚持取水科学、用水节约、退水达标的原则,着重对项目用水的合理性、取水水源保障程度及取退水的影响分析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7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