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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005

作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 日期:2012-10-29 04:10:52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行政征收权公开指南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名称

河道采砂管理费

2

类别及编号

行政征收—005

3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40条

4

征收对象及范围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

5

办理条件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6

办理程序

领取泰安市砂资源税费交讫证—按规定交纳

7

办理时限

10

8

费用情况

当地销售收入的25%

9

办理部门名称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收费办公室

10

办理地点、邮编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271000

1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12

联系电话

0538—8538115

13

传真号码

0538—8538115

14

电子邮箱

taszwm@163.com

15

网上表格下载

16

网上办理情况

17

监督电话

0538—8538115

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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