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并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要自行封闭取水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序号 |
取水许可单位名称 |
取水许可证号 |
取水 类型 |
取水地点 |
注销原因 |
1 |
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 |
取水鲁泰字[2013]00006号 |
地下水 |
泰山区徐家楼办事处栗家庄村南 |
到期未延续 |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8年5月9日